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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4-09-16 ╱ 瀏覽人次:740一、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因應103年九合一選舉將屆,保訓會設計製作旨揭告示說明,俾利各機關依上開中立法第13條後段規定,一體適用張貼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以收宣導之效。
*已張貼於人事室公佈欄
最後修改時間:2014-09-16 PM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