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二中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106年03月09日行政會議訂定
106年03月24日家長會常務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07年4月9日家長會常務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的:鼓勵具備學術潛力的優秀學生入學,提升本校升學績效。
二、經費:臺中二中家長會、臺中二中員生消費合作社。
三、對象:凡參加中投考區各入學管道,經錄取並就讀本校之高一新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本入學獎學金。
四、期程:自106學年度高一入學新生開始辦理。
五、入學獎學金申請標準及金額:
級別 |
申請標準 |
入學獎金 |
激勵獎金 |
備註 |
會考特優獎學金 |
會考點數95點(含)以上 |
10,000元整 |
每學期學業平均班級前三名:1.發給獎金1,000元。 2.下一學期學、雜費全免,每學期減免7,980元(體育需70分以上) |
1.總獎金最高16,000元。 2.學雜費最高減免39,900元。 |
會考優等獎學金 |
會考點數90點(含)~94點,且英、數兩科需達「精熟」等級。 |
5,000元整 |
每學期學業平均班級前三名:1.發給獎金1,000元。 2.下一學期學、雜費全免,每學期減免7,980元(體育需70分以上) |
1.總獎金最高11,000元。 2.學雜費最高減免39,900元。 |
六、註冊組依核發標準、類別造冊,於公開場合頒發以資獎勵,每學期激勵獎金發放名冊由註冊組逕行造冊,並於下學期期初統一頒發。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修訂及家長會常委會審議後,由校長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