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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為加速款項撥付及核銷作業,自107年度起修正請款作業流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主計室 ╱
公告日期:2017-12-15 ╱ 瀏覽人次:591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12.8日中市教會字第1060110901號函規定(詳附件),有關納入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項下之經費,委託或補助學校辦理之經費,為加速該款項撥付及核銷作業,自107年度起修正請款作業流程,請各處室配合依上開規定及各項補助、委辦計畫相關規定執行;茲因應核撥方式調整修正支出明細表,請107年度起依修正後之支出明細表辦理核結。
最後修改時間:2017-12-15 PM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