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配合本府推廣低污通勤,請各校(園)向同仁宣導共同響應改採低污通勤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衛生組 ╱ 公告日期:2017-05-01 ╱ 瀏覽人次:139一、依據本府106年4月17日府授環空字第1060074197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本府打造低污城市,減少移動源的污染排放,藉由市府同仁帶領示範,帶動市民共同響應低污通勤,請各校(園)向同仁宣導每月至少1次以低污方式通勤(如步行、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騎乘自行車或電動車輛等)。
最後修改時間:2017-05-01 PM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