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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辦理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嘉義市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7-03-06 ╱ 瀏覽人次:291嘉義市政府辦理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自治條例。
欲申請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13日(一)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表。
2.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5.同意由嘉義市政府進行戶籍及身份資料查調者請檢附家長同意書1份。
5.同意由嘉義市政府進行戶籍及身份資料查調者請檢附家長同意書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17-03-06 PM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