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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辦理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發給要點。
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7-02-24 ╱ 瀏覽人次:329澎湖縣政府辦理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發給要點。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31日(五)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書1份。
2.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1份。
3.含有設籍並居住澎湖縣六個月以上之戶籍證明1份。
4.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17-02-24 AM 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