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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6-11-17 ╱ 瀏覽人次:217一、106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請依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二、該活動106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鄭筠蓉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322。
*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檢送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一份,郵寄至國立中興高中學務處鄭筠蓉小姐收。
最後修改時間:2016-12-01 PM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