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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辦理各項獎學金申請,
申請項目及資格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
符合資格欲申請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10月3日(一)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表。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本學期註冊章)。
3.104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
4.清寒證明1份。
5.身心障礙證明(限學生本人)。
6.單親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7.其他證明文件(視各獎學金不同)。
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6-09-21 ╱ 瀏覽人次:280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辦理各項獎學金申請,
申請項目及資格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
符合資格欲申請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10月3日(一)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表。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本學期註冊章)。
3.104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
4.清寒證明1份。
5.身心障礙證明(限學生本人)。
6.單親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7.其他證明文件(視各獎學金不同)。
最後修改時間:2016-09-21 PM 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