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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鼓勵優秀外國學生(不包括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來臺攻讀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
轉知教育部「臺灣獎學金作業要點」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6-03-02 ╱ 瀏覽人次:252教育部為鼓勵優秀外國學生(不包括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來臺攻讀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
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之學術交流,特訂定「臺灣獎學金作業要點」,有興趣之外國學生可於
每年約2月至3月間向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詳細申請辦法及時程以駐外館處公告簡章為準。
最後修改時間:2016-03-02 AM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