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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請參閱「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實施計畫」。
104學年度下學期「桃園市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請於11月27日中午前提出申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5-11-16 ╱ 瀏覽人次:240一、申請資格請參閱「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實施計畫」。
二、為配合桃園市統一查調作業,符合資格者,請於11月27日(五)中午12:30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表件繳交至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表及切結書請參閱附件檔案。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5-11-16 PM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