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召募遴派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5-10-06 ╱ 瀏覽人次:257說明:
一、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05年1月1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貴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請惠予協助辦理,並請轉知所屬機關學校,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最後修改時間:2015-10-06 AM 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