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十五屆弘光美展
1. 徵件對象:全國各高中、高職學生、本校教職員工、配偶及其直系眷屬、學生、畢業校友、光田醫院員工。
2. 徵件作品:含平面、立體、裝置及科技媒材等創作藝術作品,每人投件作品最多4件。
3.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1月6日止
4. 展出時間:104年12月2日至105年1月12日
5. 展出地點:弘光科技大學生活應用大樓三樓藝術中心、B2藝文走廊
6. 報名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附上作品電子檔,連同作品於104/11/6(五)前,逕送藝術中心,經弘光美展評審委員審核通過方可參展。
7. 競賽辦法:(1)由弘光美展評審委員評分,前三名可獲得獎狀乙禎,第一名獎金5000元、第二名獎金3000元、第三名獎金2000元、優選兩名獎金各1000元。
(2)「觀眾大評審」:展覽期間由參觀者領取評審選票票選前二名,第一名獎金2000元、第二名獎金1000元。
(3)網路我最夯:展覽期間於「弘光科技大學藝術中心facebook專頁」,幫心目中最佳作品按個 「讚」,展覽結束後統計,獲得最多讚者獎金1000元。
8. 審核日期:104/11/9~11/12
9. 審核通知日期:104/11/16
10.未通過審核作品歸還時間:104/11/17~11/20
11.通過審核作品歸還時間:105/1/14~1/22
12.每件作品請自行裱框。(本中心僅有59×49cm外框供平面作品借用)。
13.入選之作品,需同意授權影像供展覽相關文宣印製使用。
14.本校入選參展之學生,將由本中心提報校方記錄嘉獎兩支,惟參加藝術中心舉辦藝術創作工坊之同學作品,不再另行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