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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健康中心 ╱ 公告日期:2021-08-24 ╱ 瀏覽人次:794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8月10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31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8月16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203771號函暨本局110年8月12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60282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旨揭規定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0年8月10日修正公告,110年7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即日起停止適用。 |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1-08-24 AM 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