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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21-02-22 ╱ 瀏覽人次:353 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核發要點(如附件)。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26日(五)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學生證影本及上學期成績證明單。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1-02-22 PM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