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暨增能研習
為辦理本市109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暨增能研習(寒假場),請轉知貴屬107、108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本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88672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初任教師適應並勝任教師工作,本局辦理旨揭座談暨增能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1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40分。 |
(二) |
研習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 |
(三) |
研習對象:本市107、108學年度分發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任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2992770),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星期五)報名截止,限額250名。 |
三、 |
研習注意事項: |
(一) |
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
(二) |
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人員自行攜帶文具及環保杯。 |
(三) |
報名截止後, 已報名人員若不克參加,請至遲於研習1日前聯繫教專中心,填具附件之請假單並經學校核章後傳送至教專中心(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通知學校承辦單位主管。 |
(四) |
配合本府陽明市政大樓防疫措施,請研習人員於進入陽明市政大樓起全程配戴口罩,並於研習當日登入「臺中市政府防疫追蹤溯源實名登記」網站填寫資料並進行驗證,經研習工作人員現場檢核後方可入場。另若研習當日額溫超過攝氏37.5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建請儘速就醫,避免參加研習。 |
四、 |
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填具附件之提案單(1案1張)後,以學校為單位將電子檔寄至 taichung0318@gmail.com(信件標題請註明「臺中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提案單-OO 學校」)。 |
五、 |
與會人員持本函得至陽明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停車場及第二停車場(自強南街慈濟靜思堂旁)免費停車(地下室停車場恕無法辦理免費停車),停車時請務必配合「車頭朝外、面向車道」停放,可提升行車動線安全,增加車輛出場效率,並有利停車票證管理及整體視覺美觀,另請在本函上直接事先註明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以節省銷單等候時間,並於會議結束後攜帶停車單至陽明市政大樓地下一樓停車場管理處辦理手續,再取車離場。倘未攜帶本函,將無法給予免費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