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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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09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A班)」招生簡章,請鼓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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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9年12月7日高師大進字第1091010158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資格如下(三項皆須符合): |
(一) |
大學學歷: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二) |
語言證: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 |
1、 |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
2、 |
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
3、 |
前點2.資格之認定,以經辦理閩南語認證考試單位自行對照CEF架構,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綱,證明所辨認證考試及合格證書符合CEF Bl級(含)以上之公認標準,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者為限。 |
(三) |
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1、 |
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
2、 |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
三、 |
招生人數:每班30人(未達25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保留開班權利)。 |
四、 |
報名費用:新臺幣1,500元整。 |
五、 |
報名時間:109年12月22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寄送相關報名表件。 |
六、 |
報名方式請參考招生簡章,放榜日期:預定110年1月25日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網頁公告,並個別通知錄取者。 |
七、 |
報名表及簡章可自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首頁下載:https://w3.nknu.edu.tw/zh/或進修學院https://c.nknu.edu.tw/ccee,若有疑問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