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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20-08-26 ╱ 瀏覽人次:142 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辦理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1.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2.不限制在校成績。
3.以急用貧病或家庭經狀況不佳,並檢附相關證明者優先發放。
欲申請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9月30日(三)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繳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助學金申請書1份(如附件),請導師於「導師加註意見並查證屬實」欄位敘明學生急用貧病
或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之情形,並於「級任導師」欄位簽章。
2.108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若高一新生則檢附國三的成績單正本)
3.有詳細記事欄之戶口名簿影本1份或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
4.學生之存摺正、反面影本1份。
5.可選擇檢附下列與自身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
◆ 全戶財產證明及所得稅證明
◆ 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 低收、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
◆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 變故/災害證明
◆ 助學貸款證明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0-08-26 AM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