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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20-08-24 ╱ 瀏覽人次:152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
分為「清寒學生獎學金」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兩項,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發放作業要點。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9月17日(四)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書1份,須貼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且記事不得省略),並須註明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
3.學生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切結書1份。
5.領據1份。
6.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1份。
7.本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無低收/中低收證明者請檢附導師家庭狀況訪視表。
※以上申請表件可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https://www.ipd.taichung.gov.tw/1587422/post)下載填寫。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0-08-24 AM 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