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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中部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暑期法律研習營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教學組 ╱ 公告日期:2019-06-19 ╱ 瀏覽人次:315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共同辦理「108年度中部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暑期法律研習營」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參與,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1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度中部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暑期法律研習營」活動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中、彰、苗地區教師法治教育素材,俾協助其於課堂教學中引領學生法治觀念與常識,本局特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共同辦理旨述研習營。
三、研習對象:中、彰、投、苗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小學教師(以臺中市教師為優先)。
四、研習日期:本(108)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8時50分至下午5時,全程參與學員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五、研習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本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4樓會議室。
六、報名方式:請於本(108)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若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出席或有本案報名相關問題,請致電本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學務處謝主任(04-22622005分機721)告知或洽詢。
最後修改時間:2019-06-19 PM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