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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9-03-07 ╱ 瀏覽人次:146 臺南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申請資格請參閱申請要點。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15日(五)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書1份。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含出勤及獎懲紀錄)。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4.戶口名簿影本(須含記事)或戶籍謄本(須含記事)1份。
5.108年度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書、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特境家庭證明正本1份。
該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法令規章與文件下載區下載使用。
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0
最後修改時間:2019-03-07 PM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