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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9-02-26 ╱ 瀏覽人次:121 新竹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15日(五)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表1份。
2.前一學期成績單1份。
3.戶口名簿影本1份(加蓋申請人私章)。
4.清寒證明1份。
該獎學金相關辦法及表件請參閱新竹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http://www.hc.edu.tw)。
※本獎學金訊息以新竹市政府公告為準。繳交之申請表件不論是否獲獎均不予退還。
附加檔案:
參考連結: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
最後修改時間:2019-02-26 PM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