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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教師之教材編輯能力及專業素養,鼓勵教師組成特殊教育專業社群,並於108年2月25日前依說明事項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特教組 ╱ 公告日期:2019-01-22 ╱ 瀏覽人次:101一、依據「臺中市特殊教育專業社群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申請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本市特殊教育專業社群實施計畫: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所屬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校內設有3個(含)以上各類特殊教育班級者,務必至少
申請或參加本局所補助的一個社群。
2、本市學前教育階段各類特殊教育班教師。
(二)社群組成:
1、由教師自發性組成,每組以4人以上(含4人)為原則,並推薦1位教師擔任召集人,成員不
限於同一學校。
2、鼓勵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及普通教育教師參與,並優先補助延續性或重點發展社群。
(三)社群分級:
1、專業實踐社群每社群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萬元,透過社群同儕專業對話及省思,進行共備觀
議課、核心素養課程轉化,提升教師專業知能。一年至少規劃6次之社群活動。每學年至少完
成一份教學活動設計或簡案,並且進行一場公開授課。
2、課程研創社群每社群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透過社群同儕集思集力,研發創新課程,提
升教師教材編輯能力。一年至少規劃10次之社群活動。每學年至少完成一份主題教學活動設計
,一件教材相關作品產出,並且進行一場公開授課,及參加成果發表分享。
(四)辦理時間:
1、每年度3月15日至10月31日(含暑假)。
2、專業社群成員須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學校活動之原則下,協調共同社群活動時間。
(五)辦理內容:以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之課程、教材、教學輔導等為主要範疇。
(六)申請流程:由社群召集人所在學校提出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申請書及聲明書,經召集人學校逐級
核章後,於108年2月25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送)達本局特教科(以郵戳為憑),並將未
核章之社群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evasusu0@taichung.gov.tw)。
(七)獎勵辦法:社群召集人、連續參與同一特殊教育專業社群2年以上,經評定歷程及成果完整且優
異,依據「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核予嘉獎1次。
三、本案審查事項:
(一)本局將擇期辦理審查會議,案內有關會議場次、地點、時間等資訊將公告於本局全球教育資源
網(http://www.tc.edu.tw/)。
(二)本審查會議請各社群務必推派1名成員代表出席,未出席會議或審查未通過者,將不核予專業社
群經費補助。
(三)為使審查教授能瞭解各社群組成目的、實施方式及進度規劃等事項,請各社群準備10分鐘以內
之口頭報告,建議輔以PowerPoint簡報方式呈現。
四、若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有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者,請協助將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相關訊息確實
轉達班級教師,鼓勵教師參與社群,增加教師間專業交流機會,俾益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成效。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乙份供參,或逕自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組織職掌→
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熱門公告」下載。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9-01-22 PM 2:58